萊聚聚 · 森可萊有限公司

森可萊有限公司(萊聚聚) 空間使用及活動參與服務條款

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係由森可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擬定,用以規範使用者預約使用本公司空間或參與本公司活動時之各項權利義務。當使用者於預約系統完成預約程序、或實際參與活動時,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並同意受本條款之拘束。

壹、通則

一、服務範圍與目的

(一)

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包含但不限於:本公司主辦之講座、體育課程、藝術舒壓體驗活動、創意啟發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以及提供空間供使用者短期借用(以下簡稱「空間借用」)。

(二)

本服務之目的在於提供一個空間,讓有運動訓練需求之人可以獲得相應之服務,也可以透過各類活動,激發參與者之創意與想像力,或達成壓力舒緩、情感表達與身心平衡之效果。

(三)

本公司所提供之各類活動體驗(體育課程不屬之),性質上均屬「單次性活動」,並採不定期舉行之方式辦理。

二、契約之成立與生效

(一)

空間借用:使用者透過網路預約系統提交預約請求,並依照指示完成費用之繳納後,契約即告成立並生效。

(二)

活動參與:使用者完成預約登記,並依約參與時,契約即告成立。

貳、活動與課程參與約款

一、費用繳納與性質認定

(一)

本公司主辦之各類活動(不含體育課程),原則上不採取預收費用制度,使用者應於活動當日依公告金額現場繳納。

(二)

本公司之體育課程旨在傳授運動技巧並進行訓練;其他活動則屬單次性體驗,主要希望使參與者能夠得到舒壓的感受。參與者如希望對於某一領域獲得專業技能、取得證照,本公司得依照需求推介其他文理技藝機構。

二、參加者義務與健康安全守則

(一)

使用者參與體育課程或任何體能相關活動時,應負有自主評估身體狀況之義務。參與者保證其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無心臟病、高血壓、癲癇或任何不適於進行所報名活動之疾病。若有特殊狀況,應於活動前主動告知現場工作人員。

(二)

參與體育課程期間,使用者應嚴格遵守教練或現場工作人員之安全指示。若因使用者故意、過失違反安全指引導致受傷,本公司於法律允許範圍內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肖像權授權與智慧財產權

(一)

使用者同意本公司於活動期間進行攝影或錄影,並授權本公司將含有使用者肖像之照片或影片用於行銷、宣傳及成果展示。

(二)

本活動所提供之內容,其智慧財產權歸本公司或講師所有,使用者不得擅自翻印、錄音、錄影或進行商業使用。

參、空間借用約款

一、租賃性質與用途限制

(一)

本空間借用性質屬短期場地租賃,非屬長期租賃契約。使用者應於約定用途範圍內使用場地,不得將空間用於違法行為、存放危險物品或從事影響公共安全之活動。

(二)

使用者如欲轉租或提供予第三人使用,須事先取得本公司書面同意。

二、設備使用與維護義務

使用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使用本空間及各項設備。空間使用完畢後,使用者應將場地回復原狀。若因使用者或其參與人員之故意或過失,導致空間牆面、地面或設備損壞,使用者應依本公司提供之「設備賠償單價表」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安全管理責任

(一)

使用者作為活動主辦人借用空間時,應負責其參與人員之安全管理與秩序維護。使用者應確保活動參與人數不超過空間之容留人數限制,並負擔現場秩序維持之責。

四、空間借用退費機制

針對預收費用之空間借用項目,其退費標準如下:實際借用日前 7 日以前提出取消申請者,應退還已繳費用總額之百分之百。實際借用日前 1 日至 6 日提出取消申請者,應退還已繳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五十。借用當日提出取消申請或無故未到者,所繳納費用全額不予退還。因天災或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場地無法提供者,本公司將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肆、損害賠償與責任限制

賠償範圍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包含但不限於設備維修費、停業損失、行政罰鍰等),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伍、其他約定

一、條款修改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之權利,修改後之內容將公告於官網或預約系統,不另行個別通知。使用者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修改後之條款。

二、管轄法院

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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